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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申请公开
 
 

无锡市水利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
  为方便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,特制定本办法。
1.受理申请机构
 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。本机关的办公地址:XX;办公时间: 9:00至17:00(节假日除外);联系电话:85044580;传真号码:0510-85044850;邮政编码:214031;电子邮箱地址:wxslj_bgs@163.com
2.提出申请
  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在“”无锡水利网站上在线填写电子版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即可,或下载《申请表》填写,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。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可在“无锡水利”网站上下载,具体网址为www.wxwater.gov.cn。
  (2)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、在网上下载或自行复制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  (3)特别程序
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。
3.申请处理
 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当场登记。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,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,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,作出答复:
 (1)属于应当公开的,制作公开决定书;
 (2)属于免予公开的,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;
 (3)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;
 (4)属于应当主动公开,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,应当向社会公开,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;
 (5)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,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,应当告知联系方式;
 (6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;
 (7)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。
 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,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,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4.收取费用
  按照国家规定标准,依申请公开要适当收取信息检索、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,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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